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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仁邦矿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1-02 09:18:45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连州市仁邦矿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二楼  行政审批股,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0763-6601662      传  真:0763-66230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州市仁邦矿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连州市仁邦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连州市大路边镇东大东村江村连州市伟信硅灰石有限公司厂区内

环评机构:

佛山柏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占地面积约为13000m2,建筑面积约为3800m2,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硅灰石砂6万吨和硅灰石粉4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主要是矿石清洗废水,建设单位在厂区内建设三级沉淀过滤池,矿石清洗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矿石清洗工序,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旱作灌溉相关标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对区域地表水环境无直接影响。

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

①生产线破碎、筛分、制砂、磨粉、包装工序粉尘

本项目生产线的破碎、筛分、制砂、磨粉、包装等工序的粉尘采取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生产线各产尘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采取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其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未被捕集的5%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建设单位通过增加对生产车间内的清扫、洒水频率,使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加快沉降速度,进一步缩小颗粒物的散落范围,并对车间内空气进行强制通风扩散,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组织粉尘浓度能够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经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全部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②物料堆场、装卸、输送等过程产生的粉尘

在粉料进行储存、装卸、输送等过程中会产生无组织逸散粉尘,建设单位采取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在工艺设计上尽量减少生产中粉尘的产生环节,选择本行业中目前较为先进的生产设备,其可减少粉尘跑、冒现象;尽量降低转速和转运点落差,以减少粉尘外逸;产品破碎后的物料堆存于车间密闭仓库内;厂内物料装卸、倒运及物料的堆场采用喷水增湿措施减少扬尘;厂区地面应经常清扫,同时洒水抑尘,则可使厂界无组织监控点的粉尘浓度能够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③油烟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员工食堂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其油烟的排放浓度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的相关排放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类生产加工设备运行以及装卸过程,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绿化带吸声等作用后,厂区各厂界噪声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矿石原料粗破碎筛分工段产生的石粉、沉淀池沉渣、废石料、除尘器收集及车间、物料堆场内自然沉降的粉尘、废机油以及员工生活垃圾。其中矿石原料粗破碎筛分工段产生的石粉、沉淀池沉渣、废石料经收集后可作为建筑材料生产原料外售给相应建筑材料公司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及车间、物料堆场内自然沉降的粉尘经收集后返回生产线重新再利用,不对外排放。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则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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